2013年9月13日 星期五

我的第二創業(四)

後記:

此後的一年, 從新開始, 回復自由音樂人身份, 繼續經營網上公司, 也檢討了在香港現在經營小店創業的困難。

以經營琴行為例(這不妨給想試開琴行/音樂中心的朋友的一些參考)

基本上如果琴行有90-100%收入是來自開班的, 由於導師與琴行是5/5分脹,導師薪金支出已佔了營業額的的45-50%;
租金、管理及冷氣費支出又佔了營業額30-35%;
還有店員薪金、訂貨成本及各類用品、文具及雜項費又佔了約15%,
餘下利潤最多也只有營業額的5-10%而已,
--即是如你期望每月有一萬元利潤, 便要有十萬元營業額才行,
--試計計要收多少學生才能達到十萬元營業額呢?
另外, 如果租約滿續約, 業主加租25%或以上, 基本上已把店主的利潤全面吞噬,
這時店主只有三方法可行, 1. 提升業績(增加收生人數或售貨量), 2. 加價, 3. 關門大吉。

導師們付出了勞力拿了50%工資,
店主用精神經營管理只拿到少於10%的利潤,
地產商業主出租店面不用一分勞力賺了超過30%的利潤,
這樣比較之下, 大家便明白香港的地產霸權的霸道是幾禁嚴重。

地產霸權確實扼殺了香港很多創業者及中小企的生存空間, 一般人所指創業風險高其實就是來自地產霸權的高租金成本; 而我第一個的業餘創業雖然首三、四年經營不善, 但因為是網絡生意, 到今天進入第7年還依然可以經營中, 便是因為沒有租金的高成本,支出少便使我有多一些時間去摸索試驗, 直到找到有效獲利的方式, 而不會太短時間內便把全部的投資資本消耗掉。

經過整年的思想檢討, 我正打算計劃第三次的創業, 以短期香港還是高租金的環境下, 我是不會再租店經營, 免得又被地產商套牢, 努力創業但變相為地產商打工就沒意義了, 也應該未必會再做跟音樂有關的(因行業太小而且產品質量[如:教學、演奏等]也難以控制), 但可以90%肯定的是這次計劃會跟第一次一樣是網絡創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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